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