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职位条件表
2016-10-20来源: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
选调单位 选调职位 选调人数 政治面貌 选调对象 任公务员年限 职务级别 年龄 专业和工作单位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市纪委监察局 文字综合岗位 2 中共党员 江门市直机关、中央、省驻江门单位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江门市县(市、区)直机关公务员。 2年以上(即2014年10月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 科员 不超过30岁(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汉语言文学、新闻等文科类专业或从事文字综合类工作满2年。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1.参加选调干部除了应符合选调条件之外,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2.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3.选报纪律审查岗位的须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4.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市纪委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纪律审查岗位 4 法学、计算机犯罪侦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审计学专业,目前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审计、税务部门从事业务工作(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 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优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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