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2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通知
2012-03-28来源:乐山师范学院

根据川教资[2012]01号文件精神,201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1.2011年7月以后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

2.现已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要求:参加四川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且获合格证书;或参加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教育学》等课程的补修、补考,且获合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中文专业教师达二级甲等)。

4.身体条件:申请者必须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1.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7.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川教资[2012]01号文件中关于“各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安排”部分,在4月1日到4月30日内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在报名后自行打印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准备所有的申报材料,并于2012年5月20日前将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上交人事处审核,过期将不再受理。

3.2012年5月30日前,学院人事处完成材料收集、初审工作。

4.将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颁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人事处

2012年3月27日

附件:

川教资[2012] 01号

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2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各级认定机构按网上报名的要求组织认定,各高等学校按网上报名程序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 市(州)、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25日----3月31日;

2、认定信息发布:3月30日之前。有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学校的认定机构,要将认定信息书面通知到学校有关部门;

3、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5、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20日;

6、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证书颁发日期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但签发时间应在6月10日----7月10日之间);

9、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并将计划由各市(州)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各级认定机构对非今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对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有效凭证须注意存档备查)。

3、《教师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每次领取时按已认定数的103%发),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今年春季各级认定用户开始使用新的《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新版)网址:

认定用户: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

确认用户: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

二、各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安排:

全省所有高校2012年春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要求:16K纸双面打印),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各高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3月25 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4月1日----4月30日;

(3)学校人事处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5月30日前;

(4)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见附件)截止时间:5月20日;

(5)受理材料时间:5月5日---6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要求: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学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审核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今年春季我省将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认定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特别是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离校前保证取得教师资格,确保全省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安锦阳 应竟雄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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