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交费时间
2016-10-19来源:易贤网

(一)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6年11月5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按50元/科缴费。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者视为有效报考者。

下列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1月7日至11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到就近宜宾市各区(县)人社局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各区(县)人社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网上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2016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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