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