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工作结束,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