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机关2016年度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10-14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2016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现将全国人大机关201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位 面试时间 姓 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办公厅秘书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王苹苹 937237021720
张 璇 937237021007
李建国 937262220603
赵玉普 937237015014
谢 蕾 937231023427
办公厅研究室一局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方 林 937211180527
王 丽 937231022121
艾飞保 937236341714
庄泽林 937211053121
孟祥鹏 937237022005
唐甜甜 937231011527
办公厅联络局代表议案办理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孔翔世 937237012911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王 爱 937251012104
申 丁 937244012913
刘洪阳 937211040417
张丽敏 937262221827
杨建军 937265011315
孟 勇 937211040409
侯昌男 937211040422
唐劲辉 937237025025
赖 萍 937251010611
办公厅新闻局业务处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王文哲 937237023317
卢 华 937242011812
刘 蓓 937231010803
贺 杰 937241022617
唐 莹 937242013212
办公厅信访局业务处室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马 彪 937222015107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文晓晖 937237027006
李 孟 937211040806
李 梅 937211040716
沈鹏飞 937244012911
岳 巍 937261020410
姜 星 937211040318
胡静阳 937242013003
贺 祎 937211040814
高思远 937211040405
办公厅人事局劳资处科员 10月27日 刘天芳 937231010324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刘 磊 937237032111
周佳宁 937211921202
梁 翠 937242014911
廖 晖 937245110902
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局二处科员 10月27日 王丹凤 937237033426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张珈宁 937251011603
贺文慧 937244012730
黄胡旺 937236340411
蒋 凤 937245111007
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房管处科员 10月27日 任智秀 937222013729  
李 月 937244012629  
杨 菲 937237040604  
周 浩 937237026412  
金 栋 937242010807  
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一处和秘书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7日 万江涛 937241020217
于宝艳 937211221527
王晓梅 937237021219
成晓振 937222016117
衣振华 937237013227
许利娟 937241022813
高冠群 937222013204
黄 莹 937211051418
曾大军 937251012408
雷 丽 937211180824
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一处科员 10月26日 张金勇 937211040302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巫姣燕 937245110603
柳陆青 937237012310
聂乐巍 937211040307
郭洋洋 937265011117
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陈红蕾 937231010605
陈健夫 937242012519
段广凯 937237021016
董立新 937251012715
谢金涌 937237040428
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二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卢家婧 937211861310
张素君 937237041704
易志鹏 937241020216
赵晓鹏 937211053104
翟远烨 937242013309
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三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7日 任才峰 937231024028
张海玲 937211221327
肖丽丽 937211226809
欧阳胜男 937211180819
段 琼 937211171720
民族委员会调研室调研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张婷婷 937242014825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郑建峰 937231012012
段宝瑞 937211040419
崔 森 937261020414
谢小聘 937241021530
财政经济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0月26日 刘茵茵 937211052021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杨 威 937241020125
周 帅 937262220620
徐畅达 937237011714
黄 平 937222013218
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一处科员 10月26日 田静文 937211040929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艾子青 937211181206
梁 爽 937237033713
谢阿霞 937251010722
雷 越 937211040924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科员 10月27日 刘 璐 937211040408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孙奉芃 937211052106
杨 雪 937211042029
钟竞楠 937242011014
彭 瀚 937231024421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科员 10月27日 申瑞涛 937231010308 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
刘 奇 937237021324
向 南 937242014913
和群娴 937211040320
郑 慧 937245110301

二、面试时间

2016年10月26日、27日。

考生需根据公布的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集中带入候考室。考生须全天候考,面试当天8:30前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北门。

面试地点: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内。

四、面试要求

(一)面试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于10月12日通过短信平台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有关事宜。考生务必于10月13日17:00前回复短信(短信内容为:准考证号+考生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方式确认能否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将以下材料于10月21日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干部一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以供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报名时扫描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

3.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

5.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和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及档案专项审核后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正反面);

6.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任职定级表》复印件;

7.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职位、姓名、准考证号);

8.选调生(含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和普通职位)还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录用选调生审批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清晰。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身份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体检工作由全国人大机关统一安排,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在全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10月28日)体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0月28日上午7:30到之前参加面试的集合地点集合参加体检。

根据计划遴选人数,按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比例为2:1。面试和体检结束后2天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通过电话通知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人选,没有列为考察人选的不通知。

在公开遴选工作开展过程中,因工作调动、职级调整导致条件不符而丧失遴选资格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有关责任;凡考察后进行的提拔均视为突击提拔不予承认,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可取消考生拟任职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联系,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00-17:00,节假日除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务必在10月13日17:00前提供书面的自愿放弃面试说明。

2.参加面试的考生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并注意保持手机开启以便联系,如因手机没有开启等原因导致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本人进入办公楼,不得带入亲属等随行人员。候考室内要保持安静,候考室及考场内禁止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不允许考生之间互相交谈。

4.考生要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全国人大机关负责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考生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由考生本人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联系电话:010-830724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乘车路线:北京市内乘坐公交专线1、专线2、快速公交1号线、特4路、特5路、特7路、特11路、2路、5路、8路、17路、20路、22路、48路、59路、66路、67路、71路、82路、120路、126路、301路、608路、626路、646路、673路、901直达快车等路公共电汽车到前门、前门西、天安门广场西或供电局等站下车;乘坐地铁2号线到前门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天安门西站下车后,步行至前门西大街与天安门广场西侧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即到达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请考生到办公楼的北门外等候,由工作人员带进办公楼。因天安门地区周边停车位非常紧张,不建议自行驾车参加面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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