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保山市隆阳区卫生事业单位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2-03-24来源: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经报请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隆阳区卫生事业单位直接到有关高等院校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总数20人,其中:市二院14人,区疾控中心4人,区妇幼保健院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学历条件:2012年全日制一本专业(紧缺专业放宽到二本),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二)专业条件:市二院专业要求为医学检验、针灸推拿、麻醉学、医学影像、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区疾控中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区妇幼保健院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预防医学。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2年3月23日前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保山人才招聘网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公告,公布各招聘单位拟招聘信息。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2年3月27日在昆明医学院篮球场(人民西路191号)进行。

(三)报名: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签约人员: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经隆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和面谈,确定签约人员,由隆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五)聘用:签约人员必须参加隆阳区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阳区卫生局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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