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2012年招聘辅警公告
2012-03-24来源:广东省公安厅门户网

经区政府同意,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辅警队员5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男性,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高中或中专(中技)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四)年龄在18――28周岁(即1983年3月31日―1993年3月31日出生)。退伍军人、目前在我区公安机关从事治安辅助工作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4、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

5、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人均月收入1800元(含基本工资、全勤、绩效津贴),国家法定节日加班补贴另计。聘用期间,单位为辅警缴纳“两险”(意外伤害保险、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四、招聘程序

报名初审后,经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语文、政治、基本法律知识)、体能测试(1000米、4×10往返跑、引体向上,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2012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值班室

3、报名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6张;退伍军人、目前在我区从事治安辅助工作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本公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

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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