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地区学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
2016-10-13来源: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一、招生对象:

1、 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应专业的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2、 高级进修生:进行专题研究者。

二、学习年限:

1、 硕士研究生:3年;

2、 高级进修生:1至2年。

三、入学申请步骤:

1、先在我院网站上下载《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学生入学申请表》;

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sccm.cn/office/waishi/download.asp

2、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寄回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Email地址:sccmws@126.com 电话:028-85430297、85430248 李老师、邓老师)

四、报名和考试:

每年10月到11月报名,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请参照当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不参加政治科目的考试。

五、录取

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线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按《录取通知书》上指定时间来四川音乐学院报到、注册、交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日期之内报到者,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港澳台办请假,获准后方可延期入学。

高级进修生可随时申请入学。

六、费用:

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书本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生活设施及条件:

1、住宿:

海外学生可选择性居住我院学生公寓、外国专家楼或者校外出租房;

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外国专家楼:每两人住一套间房,酒店式管理,房内备有卫生间、电话、电视机、空调等设备。每间房每月2000元人民币,电话费另计;

校外出租房:校园附近出租房大概为1000至2000元人民币。

2、饮食:

可在学院或校外餐厅就餐;

3、交通:

学院分院本部和新都校区两部分。校本部位于成都市区,新都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两校区有区间校车,40分钟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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