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丽水市青田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材料
2016-10-12来源:易贤网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鉴定,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为保证网上报名材料与认定材料的一致性,必须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再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件只需社会人员提供,本县正式公办教师可不提供);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专科毕业后取得非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文凭的还需带师范专科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还需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以供鉴定);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类毕业人员还需提供《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填写,统一体检后由县教育局提供);

(10)与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申请表,1张贴体检表,留1张贴证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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