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6-10-11来源:四川省大邑县教育局

一、认定范围

1.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①党校学历除外,②“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认定教师资格,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含国考合格的考生)于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1、请注意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2、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3.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现场确认时必须带上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自己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国家正式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户籍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六、咨询电话:88265223 (余老师 黄老师)

大邑县教育局

二0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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