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三)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汽车驾驶技术、相关专业知识,持有有效的汽车驾驶证;
(四)驾龄5年以上,驾驶期间未出现过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五)年龄48周岁以下(196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016年广安市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办公室招聘驾驶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