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科技学院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2016-10-11来源:河南科技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日程安排,2017年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录取工作于9月28日启动,10月25日前结束。现将我校2017年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1、研究生处统一安排的复试项目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体检 2016年10月13日上午08∶00—08∶50 校医院,要求空腹

2、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的复试项目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资格审查 2016年10月13日上午09∶00—12∶00 详见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安排
面试 2016年10月13日下午02∶30—06∶00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在考生复试报到时完成,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并不予录取。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到各招生学院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一式2份及电子稿);

4.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复印件2份;

6.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或证明。)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录取规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8号)精神,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1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接收名额为18名,在已下达的招生限额内录取。

(二)招生专业

我校下列专业(领域)可接收推免生:

二级学院 代码 二级学院名称 专业(领域) 代码 专业(领域) 名称
001 生命科技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08 信息工程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09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011 文法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12 数学科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13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15 艺术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017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三)复试对象

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经报名公示并现场签约成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与缴费,收到我校复试通知且回复同意复试的校内“硕师计划”推免生均具有复试资格。

(四)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成立校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公示与落实、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做好面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何松林

成员:王自良 刘明久 李建芹 张万芹 张新词

周全星 赵 颖 赵明富 徐兆栋 雷 鹏

3.相关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硕师计划”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5-7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做好面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受理考生的质疑和投诉等。

4.各相关研究生招生学院分别成立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复试专家当场打分,复试专家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五)录取政策

1.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2.“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录取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主要依据。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名次依次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六)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各“硕师计划”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检、面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处汇总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研究生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拟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生的拟录取资格。

录取结果于10月14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并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7年统考生的复试。

未录取的同学与校招生就业处联系重新就业,已签定的《教师聘用合同》作废;如需报考研究生须在2016年10月31日网上报名结束前在网上报名。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体检、面试两部分组成:

1.体检:复试时,考生须到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文件精神,确定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尤其是考核考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研究生招生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硕师计划”复试工作。

(二)复试时每个复试小组应指定1人负责秘书工作。复试结束后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硕师计划”招生学院提出本学院各领域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负责人签章后报研究生处。

(四)10月12日前将各学院“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面试题目、面试地点等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务于2016年10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研究生处:

1.2017年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等);

2.二级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

3.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研究生秘书用);

4.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面试登记表(复试专家用);

5.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6.《体格检查表》(研究生处负责到校医院集中领取);

7.诚信承诺书

8.资格审查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1份及电子稿);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复印件1份;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在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或证明1份。)

(六)研究生处会同校纪委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材料进行复审。

六、其他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通过

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拟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二)录取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招生单位为“河南科技学院”,考试方式为“农村师资计划”,专项计划为“农村师资计划”,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或委培单位名称填写本人签约的单位(按教师聘任协议书用人单位公章填写)。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监督与申诉渠道:

校 纪 委:电话:3040279

邮箱:jiw@hist.edu.cn;

研究生处:电话:3040150

邮箱:yjsc10467@163.com

(四)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办公地点
王自良 3040150 15836090463 wangziliang1966@163.com 行政办公楼304室
徐兆栋 3040863 13949600249 xzd586@126.com 行政办公楼304室
周 宏 3040863 13663732388 Yjsc10467@163.com 行政办公楼304室

河南科技学院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1.二级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待更新)

2.二级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待更新)

3.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登记表(研究生秘书用)(待更新)

4.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复试面试登记表(复试专家用)(待更新)

5.河南科技学院2017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6.诚信承诺书(待更新)

易贤下载网:2017年河南科技学院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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