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黔西南喀斯特区域发展研究院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考察政审
2016-10-10来源:易贤网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喀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喀院考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5.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6.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