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档案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与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业务技能;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2016年眉山市档案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