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接收高校毕业生情况公示
2016-10-09来源: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毕业生接收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我办2016年度接收的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公示。2016年度共接收毕业生1名,其中,京外生源1名,现对该毕业生情况进行事前公示。

一、 公示对象

二级(三级)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港澳研究所 王小妮 硕士研究生 信息安全

二、公示要求

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当面或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我办反映,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

三、公示期限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限:2016年9月29日-10月16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康;

联系电话:010-68576818;

传真:010-68576791

电子邮箱:rensc@hmo.gov.cn;

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工作监督邮箱:gxbys@mohrss.gov.cn;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人事司;

邮 编:100045。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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