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西南州普安县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政策
2016-10-08来源:易贤网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照顾,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普安县户籍退役士兵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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