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体育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30来源:武汉体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现就有关招生事项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学校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名,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报名

(一)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报考条件参见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考生须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如:《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各考点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招生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对其报考专业的选择与报考普通计划的要求完全相同。参见“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相关招生政策请咨询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191802

武汉体育学院研招办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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