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明尤溪县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
2016-09-30来源:易贤网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县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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