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非全日制(双证)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30来源: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位于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腹地,东湖之畔,南望山麓。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拥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理、工、文、管、经、法、教、哲、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目前在校学生总数2.5万余人,研究生6000余人。

中国地质大学MPA于2007年获批招生,依托中国地质大学的学科优势,设置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公共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等主要研究方向。目前已聘请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行政官员担任教授或兼职教授,定期为学生授课或作专题讲座,为学生介绍公共管理理论前沿及实务操作知识。2017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毕业);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毕业)。

二、报名流程

1. 资格预审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主页MPA中心下载“报考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资格预审表”,填写后于2016年10月31日前发邮件至153072358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资格预审-考生姓名)。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凡是符合我校MPA报考条件者可参加现场确认,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将不予现场确认,考生请自行转报其他院校。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

湖北省内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网报时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4203报考点);其他地区考生根据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就近选择报考点。

3.现场确认

已网报考生须在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2016年11月12日前)到所选择的报考点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包括缴费、照相、确认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1. 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2. 报名期间学信网(www.chsi.com.cn)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3. 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初试、复试及录取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

2.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3.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底至4月初举行,复试方案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主页MPA中心网页上公布。

复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和英语,另外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五、学制和教学形式

1. 学习时间:学制2.5-5年

2.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不脱产)攻读,每年5月份和10月份集中授课,具体事宜请咨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

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录取类别为定向,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六、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 2.土地资源(土地、矿产、环境)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 4.人力资源管理 5.教育经济与管理

七、学费

2.2万元/人/年,按2年收取

八、学位授予

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颁发注明“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蒲老师

电 话:027-67883420(办) 13554503144(手机)

15307235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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