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长江大学报考点公告(1)号
2016-09-30来源:长江大学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长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28号)工作要求,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步骤:

今年我校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名费,缴费网址:http://221.233.24.59,网报成功的考生请登录缴费并打印缴费记录,现场报名凭缴费记录照相,缴费时间为10月10日-10月31日。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免费注册,并牢记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已注册的考生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及校验码登录。

(2)按教育部、省、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核对所填报考信息无误后提交。

(4)打印或记录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供现场确认用,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网报成功的考生请登录:http://221.233.24.59,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打印缴费记录,供现场确认用。

2、现场确认

我校考点仅接受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3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现场确认程序:

(1) 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缴费记录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生其他证件包括:荆州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户口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荆州及周边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考试文具费。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6)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7)考生刷验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

(8)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

《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并在我校12月1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采身份证信息。

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立即暂扣其所持身份证,并通知公安机关。

推荐免试生须在2016年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报考点安排如下:

1、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到长江大学报考点报名。2017年我校考点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不接受归属地以外的考生报名。

2、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3、报考省内招生单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和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昌区招考办或洪山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

4、报考省内招生单位“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报考外省“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归口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名。

5、报考省内招生单位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和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三、报名费收费标准和考试文具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名费考三门的为130元/人,考四门的为190元/人,考两门的(MBA、MPA、MPACC)为160元/人。

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研究生入学考试时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入场,因此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需缴纳考试文具费10元/人。

四、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五、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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