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阳师范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2016-09-29来源:信阳师范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类别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免生(只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条件条件

1.取得推免生资格;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

1.取得推免生资格;

2.注册: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写相关基本信息;

3.网上报名:选择相关的学科(专业)填报志愿并网上缴费,具体学科(专业)见附件;

4.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的时间在9月26日—10月24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4.考生确认录取;

5.“硕师计划”推免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考生签约单位;

6.“硕师计划”推免生一经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五、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相关要求,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六、其它

1.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3.监督与申诉渠道

信阳师范学院纪 委电话:03766392589 ,电子邮箱:xysyjw@126.com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电话:03766391259,电子邮箱:yjsc1259@163.com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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