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卫计系统短缺专业人才招聘其他事项
2016-09-29来源:易贤网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2218261、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2313005。

(二)通过各项招聘程序最终被确定的聘用人员,须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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