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美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6-09-28来源:易贤网
省份 招生科类 招生专业 最低分
安徽省 文理兼招 美术学类 739.76
福建省 文科 美术学类 745
福建省 理科 美术学类 642
河南省 文科 美术学类 746
河南省 理科 美术学类 756
江苏省 文理兼招 美术学类 565
山东省 文理兼招 美术学类 783
上海市 文理兼招 美术学类 769.8
浙江省 文理兼招 美术学类 624
安徽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97.51
福建省 文科 设计学类 737
福建省 理科 设计学类 743
贵州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70.66
河北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65
河南省 文科 设计学类 775
河南省 理科 设计学类 754
湖北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45
湖南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635
江苏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565
江西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652.67
辽宁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83.6
山东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89.33
山西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35.7
陕西省 文科 设计学类 813
陕西省 理科 设计学类 613
上海市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69.4
四川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786
浙江省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624
重庆市 文理兼招 设计学类 675

备注:按合成分【合成分=省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类录取原则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三个专业,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文化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单科满分以150分计)不得低于70分。   

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志愿填报美术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位列我校美术学类在上海招生计划数前2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设计学类录取原则   

设计学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方向、数码艺术方向)、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方向)、环境设计(空间与展览设计方向、景观设计方向)、公共艺术(影像艺术方向、公共艺术设计方向、时尚设计方向),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文化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或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且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单科满分以150分计)不得低于70分。   

录取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位列设计学类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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