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2016-09-26来源:易贤网

(一 )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与管理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工勤技能岗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

4、报考医师、医技类岗位(除护理岗位)的考生,原则上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详见附件2)。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攀枝花市2016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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