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规则(机考)
2016-09-24来源:淄博卫生人才网

1. 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 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应自备签字笔,其他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室。

3. 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号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

4. 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关注考试界面左侧的时间窗口,掌控考试时间。

5.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6.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7. 完成答题信息后,应关注考试界面左侧的答题信息提示,确认没有未答题,方可提交答题信息。若考生未提交答题信息的,待考试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交答题信息。

8.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计算机系统问题,可举手询问。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10. 监考员离场指令发出后,考生方可离场。

11.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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