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作风正派,具备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四)年龄:18—30岁(1986年9月22日至1998年9月22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六)原绵阳市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驾驶人员条件相对放宽(年龄40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016年绵阳市安州区招聘交通警察大队和城市联合管理大队临时协勤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