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和沟通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会操作使用电脑;
7.具有岳池县城镇居民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016年广安市岳池县招聘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协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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