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2012年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3-19来源:宜宾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党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公开选调副科级职务干部2名,其中领导职务1名,非领导职务1名,从事史志业务工作。

二、选调范围

宜宾市史志和党校系统在职参公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于2011年12月31日,具有5年以上史志业务工作或党史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

3、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四、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人员于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9日到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科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资格审查。由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综合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应达到1:4。

3、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写作能力及史志知识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6、调入。根据考察情况,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组织程序报批调入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

联系人:肖琴 电话:8216373

附件: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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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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