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式
1.人员聘用:对报名者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通过面谈择优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2.人事(劳动)关系:由指定的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派遣方式派至海宁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
3.聘期管理: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进行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优秀者可与经济开发区下属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商业绩突出者予以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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