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接收免推生简章
2016-09-19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一、系所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是国内一支年青而充满活力的专业哲学系。自成立专业哲学系近二十年的时间,学科建设取得了跨跃式发展。目前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是湖北省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基地,除了设有一个哲学本科专业外,已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哲学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分别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六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以及哲学博士后流动站。

哲学系现有专职教师26人,其中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13人,副教授5人,讲师8人,既有欧阳康教授、邓晓芒教授等领军性的学术大师,又有一批学术水平高的知名中青年学者。本系教师中有国家人事部“百万人才工程”1人,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委1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哲学学科组成员、教育部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在哲学系现有26位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23人,占教师比例的90%以上。

二、学科特色

哲学系现有六个二级学科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以欧阳康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社会认识论、社会信息论和人文社会科学哲学和国家治理研究;以王晓升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批判理论的研究。

外国哲学学科:以邓晓芒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德国古典哲学研究,其研究成果曾获得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何卫平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解释学研究成果;以张廷国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应用现象学研究。

中国哲学学科:以李耀南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在道家哲学,尤其是庄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获得了学界的肯定。

伦理学学科:以韩东屏教授和程新宇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多年来一直从事伦理学和价值哲学研究。

宗教学学科:以董尚文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在基督教哲学方面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在哲学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科学技术哲学学科:以万小龙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主要研究方向为物理学哲学;以陈刚教授为学术带头人的科研团队致力于心灵哲学的研究,在国内哲学界有一定影响。

三、学术与组织机构

哲学系目前设有六个学术研究中心:

1. 生存哲学研究所,所长:欧阳康教授。

2. 社会信息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欧阳康教授。

3. 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韩东屏教授。

4. 过程哲学研究中心,主任:陈刚教授。

5. 应用现象学研究中心,主任:张廷国教授。

6. 德国哲学研究中心,主任:邓晓芒教授。

哲学系除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室外,另设五个教研室:

1. 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研室,主任:张建华博士。

2. 中国哲学教研室,主任:唐琳副教授

3. 外国哲学与宗教学教研室,主任:闻骏博士。

4. 伦理学教研室,主任:韩东屏教授。

5. 科学技术哲学与逻辑学教研室,主任:万小龙教授。

哲学系现任领导情况:

1. 主任:雷瑞鹏教授。

2. 副主任:张建华博士;廖晓炜博士。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整体科研实力较强,现以倡主流、创交叉、重国际合作、走小而精的发展道路为特色。既欢迎海内外同仁来我系工作、访学,也欢迎海内外学子来我系攻读硕士学位。

四、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总招生计划人数 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 备注
哲学系 34 17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7 宗教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五、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读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六、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请于2016年10月24日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PDF版相关材料,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所有材料一律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本系不再接收其它任何方式推送的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如下:免推生所在专业或年级加权平均成绩的总排名表、相关科研成果(所发表或出版的论著等)、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等。

2.本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本系《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本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本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本系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期间在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主页(http://phil.hust.edu.cn/)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根据考生地域分布确定复试形式等,并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

5.本系复试时间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之间。

6.本系根据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免推生名单,在2016年10月24日24:00点之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电话通知考生。

7.考生接到本系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本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七、复试细则

1.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2.笔试由我系组织的专家组审读免推生《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并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笔试成绩。

3.面试采取实地面试的形式,由相关专家按百分制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最终预录取由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终依据。最终录取成绩按百分制由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其中本科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由高到低顺位录取。

5.复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

八、培养工作

被我系接受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条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间完成文献阅读和论文开题。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相关院系出具成绩,报本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经导师同意和本系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九、学费与奖助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十、服务与信息提供

哲学系教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2403 联系人:陈老师

十一、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哲学系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组员和秘书构成,具体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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