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
2016-09-19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一、院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是我国高校中最早恢复、重建社会学教学和研究的院系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来,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教学、科研、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人才。目前,社会学院设有社会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点,社会保障二级学科博士点,社会保障二级学科硕士点,应用心理学二级学科硕士点;设有社会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社会学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并设有博士后工作站。2013年公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举行的学科评估,社会学一级学科排名第十位。

社会学院设有社会调查研究中心、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社会保障研究所、人口研究所和城乡文化建设研究中心5个研究机构和“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出版学术年刊《社会学评论》,办有“社会学研究网”。与各方合作建有18个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建有社会调查研究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面积350平米,软硬件设备150余万元。院资料室有中外文图书近3万册,期刊百余种。

社会学院有较强的教师队伍,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3人,讲师10人,教授、副教授大多有国(境)外访学、研修经历。教师历年来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各级政府委托项目等100余项。科学研究成果享有很好的学术声誉和很高的知名度,曾先后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20余项。

有特色的研究领域有:

农村社会学与政治社会学方向:关注当代中国基层公共权力的运作及秩序建构、乡村治理及乡村社会变迁的区域差异,注重“三农”政策的研究与绩效评估、政策服务和社会实验。

人口与社会问题方向:关注社会问题的基本理论,关注我国的人口政策,人口老龄化、人口迁移流动等现实社会问题。

社会保障和福利社会学方向:关注世界各国社会保障政策的特征及社会基础,注重我国转型期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理论与政策实践。

社会文化与社区建设方向:关注社会转型期存在的社会文化问题研究,关注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变迁、碰撞与融合问题,关注我国城乡社区建设问题研究。

经济社会学方向:关注社会群体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关注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发生作用的社会条件,研究支配人们经济行为的主要因素等。

社会工作方向:关注社会转型期不同类型人群的现实生活需求,及社会工作领域理念、理论的本土化研究和创新。

二、招生计划

1、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

(1)科学学位:

法学硕士学位: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

管理学硕士学位:社会保障

(2) 专业学位: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MSW)

2、各专业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人数

表一、社会学院2017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和人数

专业 专业代码 计划招生人数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社会学类(学术型)      
含:社会学 30301
人类学 30302
人口学 30303
社会保障(学术型) 120404    
社会工作(专业型) 35200    
合计   占招生总数的50%

三、申请条件

(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体系报名成功者。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申请我院。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在推免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提供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如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2016年9月29日,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推送第一批复试通知,并于9月30日,对已明确其复试意向的考生进行复试。10月1日,发送待录取通知。发出通知24小时内,考生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网上确认录取视为考生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可撤销其待录取。

若因第一批考生放弃(发出通知两天内未接收视为考生放弃复试资格)而未招满,我院将撤销相应考生的复试通知,于2016年10月8日前确定第二批考生名单,并网上推送复试通知。第二批复试考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6日。10月8日,公示第二次复试考生名单(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情况如确定是否安排第二次复试)。

10月9日,第二次复试。复试方式与第一次复试相同。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待录取考生尽快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院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细则

详见《社会学院201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附件一)

六、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

2.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

八、服务与信息提供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

电话:027-87543252, 邮箱:5496846@qq.com

网址:http://soci.hust.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电话:027-8754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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