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芒市2012年关于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2012-03-18来源:芒市党建网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坚持以实绩选干部,努力构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9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的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的职位为副科级职位,共9个。

1、芒市政府办副主任1名;

2、中共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群团纪工委副书记1名;

3、芒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4、芒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

5、芒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6、芒市科技局副局长1名;

7、芒市人防办副主任1名;

8、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9、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竞争性选拔的范围

本次竞争性选拔面向芒市。凡符合条件的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中的干部职工(含事业身份的干部、工勤人员、在岗在职大学生村官)均可报名。

下列人员不准报名: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竞争性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信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工作实绩;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任职资格

1、报考人员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年龄上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种人口较少民族(阿昌族、德昂族、景颇族、怒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2、报考人员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29日)。全省统一选聘且在岗在职满2年(2012年2月29日前在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报考。

3、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管理干部及专技人员报考的,须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未参加职称评定的事业人员参加报考的须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工人参加报考的须取得初级以上职称且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2年2月29日)

(三)竞选职位具体要求及工作目标任务

1、芒市政府办副主任:有1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审核把关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各类文件或向上级部门的请示文件,把关好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汇报材料等,组织筹办各种会议、调研活动。年内完成信息100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督查专报150期,其中市级督查专报100期,上报州政府50期。抓好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2、中共芒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群团纪工委副书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好派出纪工委综合预防和监督检查两大工作职责,督促各联系部门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联系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人事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抓好联系部门干部作风建设督促检查。认真完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内个人须完成2个调研课题。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3、芒市委党校副校长:有2年以上从事或分管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党政部门工作经历,且具备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中共正式党员。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协助常务副校长管理学校教学及科研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和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督促分管股室各项管理制度措施的分解落实。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教学改革方案,组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和撰写学术性论文、调研报告。年内个人必须完成4个以上专题授课任务,发表2篇以上论文。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4、芒市农业局副局长:有1年以上从事或分管农业工作经历,且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或工人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年内冬农主导产业冬早蔬菜、鲜食甜玉米、马铃薯、烟叶及创新产业咖啡、橡胶、茶叶等种植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强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等工作。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5、芒市卫生局副局长:有1年以上从事或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且具备专业技术医(药、护、技)师以上职称或工人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发病率、免疫规划接种率等主要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6、芒市科技局副局长:有1年以上从事或分管科技工作经历,且具备专业技术助理级以上职称或工人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做好重点企业年度科技项目的贮备、申报以及项目落实、结题验收工作。落实好“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和边疆“解五难”工程。做好年内科技成果的收集、申报、评比等管理工作。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7、芒市人防办副主任:有1年以上从事或分管工程技术领域或人民防空工作经历,且具备专业技术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工人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本数)。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完成4404工程的方案评审、施工图审查、地勘、预算、招投标等工作。组织开展人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年不得少于6次,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8、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有2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限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确保各项量化考核指标圆满完成。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9、芒市遮放农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有2年以上从事或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年内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各项农业工作目标任务地圆满完成。

参与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工作半年,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竞争性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竞争性选拔的环节分为:报名登记—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实践锻炼—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

(一)报名登记

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25日截止。报名地点:中共芒市委组织部干部股,联系电话:0692——2137121。报名人员通过个人自愿方式报名,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芒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芒市党建网下载,芒市党建网址:http://www.dhlxzg.com/),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通过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后,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报市竞选领导小组复审,审查合格后,由市竞选办统一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发出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科级职位的笔试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五)实践锻炼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安排到市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进行为期半年的实践锻炼。同一职位初步人选安排到同一个工作或项目岗位上锻炼,进一步比较各职位初步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

(六)组织考察

实践锻炼期满后,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对各职位前3名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到人选所在单位和实践锻炼单位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在实践锻炼人员中,对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各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职位人选排名顺序,取前2名人选确定为初步拟任人选。如最后一名考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原则优先进入:一是妇女干部优先;二是五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三是学历高者优先;四是后备干部优先。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予以公告。

(七)讨论决定

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对每个职位的2名初步拟任人选进行差额票决。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按照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拟任具体职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市委组织部统一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结果。

(九)任职

对竞争性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退回原单位,按任职前职级安排工作。

咨询电话:0692—2137121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692—2121588

市委干部监督举报专线0692—12380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692—2121281

干部监督意见箱位置:市委一楼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芒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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