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通知
2016-09-18来源:福州大学

各学院:

为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详见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详见附件2)和《关于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6〕5号,详见附件3)最新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设置

(一)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位授权点。

(二)各招生单位在制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 代 码 册》(附件3)执行。

(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为主,各招生单位在已有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中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非全日制招生工作。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初试、复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保持一致,由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已经上报研招办,因此,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一般无需再次上报初试、复试科目。针对未上报研招办或欲修改初试、复试科目的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各招生单位必须准时上报初试、复试科目及试题选用。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附件3)的要求选用、公布本单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单元考试科目及试题。

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详见《命题及考试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附件3)。

三、招生计划安排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2016年各招生单位实际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单证、双证)规模为基数。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科研、师资队伍等研究生培养条件、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和上线录取等情况,并结合国家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的精神,预报本学院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拟招生人数,研招办将根据情况统筹调整。

2017年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的学院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学生报名时参考。各学院实际招生计划待国家确定我校2017年招生规模数后,以学校文件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如果全日制专业招生目录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招生目录也必须设置研究方向,要统筹考虑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研究方向,不宜设置过多。

2、学院要根据闽价费[2013]479号、福大财[2014]1号文件规定,填报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3、时间紧迫,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非全日制专业目录的制定、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4、非全日制专业目录等材料应于9月18日15:00前送交研招办。

5、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表及有关表格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区下载,专业目录、专业课课程大纲和有关资料还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到: jyfzone@163.com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16年9月16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安排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16〕7号)

3. 关于编制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16〕5号)

表一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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