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和报名范围
(一)职位
共青团蒙自市委副书记1名;
蒙自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二)报名范围
红河州乡镇(含)以上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在职干部,以及全省统一选聘在红河州且在岗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
2.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因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
(5)其他影响报考情形的。
(三)具体职位要求
1.报考共青团蒙自市委副书记人员要求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开拓创新意识强,能深入基层,深入青年,热爱青年工作。管理人员任九级职员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中职满1年以上,政治面貌必须是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报考蒙自市卫生局副局长人员要求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开拓创新,熟悉卫生工作,医药学科类毕业。管理人员任九级职员满1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任中职满1年以上。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通过在蒙自市电视台、蒙自市党建网、《今日蒙自》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及召开动员会。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主要以现场报名为主,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2.报名地点:中共蒙自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市行政中心C423)
联系电话:0873—3720303 联系人:杨方
3.报名办法: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蒙自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或登录蒙自党建网(http://www.mzdj.com.cn)下载,填写好报名表后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4.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报名登记表1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照片;(6)书面承诺书1份(A4纸打印)。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市委组织部负责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合格者由市公选办发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
(四)笔试。笔试统一定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试题从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中提取,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蒙自党建网上公布。
(五)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蒙自党建网上公告。
(六)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由同一考察组负责考察,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全面考察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主要表现和优缺点。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市委常委会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若达不到半数或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7天。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蒙自党建网上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事业单位干部正式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及登记手续);不胜任的,退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纪律和监督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竞争性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竞争性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上级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其它
(一)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本《公告》由蒙自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蒙自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行政中心C423室。
咨询电话(传真)0873—3720303;
监督电话:0873—12380。
蒙自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附件二:蒙自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报名登记表(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