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2-03-17来源: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2012年州、市县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组织统一考试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竞争性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富民县教育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二)富民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三)富民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1名(副科级)

二、选拔的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选拔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符合选拔职位基本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性选拔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11年3月1日以前任职)。全省统一选聘且在职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含已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及考录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学科)条件以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为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提任期限;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③问责期间;④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⑤经公选任职未满3年;⑥试用期未满;⑦选调、调动时间未满二年;⑧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富民县教育局副局长职位要求:①熟悉教育工作,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②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④具有3年以上相关基层工作经历;⑤担任过县级完中校长、副校长或中心集镇学校校长职务;⑥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⑦身体健康。

2、富民县卫生局副局长职位要求:①熟悉卫生相关知识,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②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④具有3年以上相关基层工作经历;⑤担任过中心卫生院院长、县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职务;⑥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⑦身体健康。

3、富民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位要求:①熟悉食品药品稽查相关知识,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②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具有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④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⑤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2年3月15日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竞争性选拔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截止。

现场报名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昆明市富民县委组织部(昆明市富民县环城南路362号)203室报名:

1、《富民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黎阳党建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任职通知、职务聘书,以及报考所需其他证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姓名);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网络报名者须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以图片方式发送到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3月下旬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复审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8人的,该职位不再进行竞争性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笔试。笔试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命题及评卷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五)面试。面试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

笔试和面试其他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组织。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六)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组成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考察组将综合考察情况报告富民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富民县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报富民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对县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适当范围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通过媒体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八)待遇和管理。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及身份另行安排工作。

通讯地址:昆明市富民县环城南路县委办公大楼203室,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邮    编:650400

联系电话(传真):0871-8813871

电子邮箱:ch8813871@.sohu.com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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