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引才计划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见《自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