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2-03-16来源:丽江人事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决定竞争性选拔13名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国选拔职位(2个)

丽江市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职位)

永胜县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职位)

(二)面向全省选拔职位(1个):丽江市规划局副局长

(三)面向全市选拔职位(10个)

1、正处级职位(1个):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党委书记。

2、副处级职位(9个):

丽江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丽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丽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

丽江市卫生局副局长1名;

丽江市体育局副局长1名;

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1名;

丽江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开拓创新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查研究,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永胜县特色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位

具体资格及要求请查看2012年3月10日《云南日报》或云南网。

(二)其他职位

1、正处级职位:公务员应任副处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下同)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或担任副处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副处、正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6级以上管理职务满1年;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7级以上管理职务满4年。

副处级职位:公务员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不满1年,但担任正科、副科级职务累计满4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7级以上管理职务满1年或担任7级、8级管理职务累计满4年。

2、丽江市规划局副局长要求规划或建筑专业硕士研究生;其他职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怒族、阿昌族、独龙族、基诺族、布朗族、普米族、德昂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要求房地产或工程管理专业毕业。

3、金山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区管委会主任、丽江市一中党委书记、丽江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年龄要求在40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位要求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要求在32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位的要求为傈僳族。

5、报考丽江市一中党委书记职位的要求具有3年以上党龄,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中共正式党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工作程序

竞争性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市委组织部于3月15日与全省同步在《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丽江政务网、丽江人事人才网等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竞争性选拔职位、报名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报名地点设在丽江市委组织部,报名咨询电话:5390600、5123317、5189484。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每人只能在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丽江市2012年竞争性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在丽江政务网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通知、职务聘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个人信息采集表》中关于个人经历的鉴定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验证章);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个人信息采集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单位党委(党组)对审核结果负责,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3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丽江市委组织部复审。异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送,并通过电话确认。通过邮寄资料报名的时间,以寄出报名材料的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查。由市委竞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该职位才能开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而取消的职位,所涉报考人员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竞争性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四)笔试。4月上旬全省统一命题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五)面试。面试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以60%、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六)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及与报考职位的适应性。

(七)决定任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各职位的任用人选。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十)管理和待遇。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为加强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888-12380,0888—5121794。

本公告由丽江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丽江市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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