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增加考试科目的职位,按笔试和加考科目的合成成绩,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招考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报考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执法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36—B39)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还须按公安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形式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素质测评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