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2016-09-07来源: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对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部分职位进行递补。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9月7日下午14:00-17:00,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2717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主动放弃的部分职位,从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折算得分(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适岗评价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比例折算),按遴选计划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职位有要求的);

4.奖励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相关任职经历证明;

7.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8.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

9.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市(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印章);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副科级以上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明确意见并盖章);

11.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第9项除外)。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附:2016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中 共 南 通 市 委 组 织 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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