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2016-09-06来源:易贤网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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