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原则上面向龙泉驿区户籍;
2.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6年9月5日以前,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3.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纹身;
5.政治合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身体健康,能够承受相关工作强度;
7.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用工单位分配;
8.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复退军人在原部队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等工作的。
2016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