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2、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五官端正,无口吃,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年龄在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退伍军人应聘辅警优先。
二、招聘岗位
1、法警大队辅警2名(男性);
2、信息技术室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信息技术工作人员需具有网络信息技术专业证书及相关技能。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15日。
2、报名地点:平塘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联系人:张榕电话:862299018008542908
(三)报名材料
1、《平塘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应聘信息技术室工作员还需提交网络信息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考核和体检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地点:县法院四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应聘法警大队辅警以安全保卫基本知识为主;应聘信息技术室工作人员以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基本知识为主。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0:00
地点:县法院三楼会议室。
(二)考核
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
(三)体检
体检科目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科目,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人选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法院政工科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保险待遇
1、试用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
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2300元(含社会保险)发给;
3、县法院每年给聘用人员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平塘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