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嵩县2016年招聘加分条件
2016-09-03来源:易贤网

1、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①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②在洛阳市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③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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