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2016-09-02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27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6年8月25日

2026上岸·考公考编培训报班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