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东南州黄平县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公告
2016-09-02来源:黔东南人事考试信息网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现予以公告。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招聘到专业调解委员会。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5名。

三、招聘工作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黄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爱岗敬业,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并能熟练操作电脑;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或者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立案查处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黄平县司法局将招聘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行政中心146室)。

联系人:杨小红,联系电话2469879或1388553621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相关技术专业证明;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填写《黄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

(三)资格审查

1、黄平县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

2、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前一天由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电脑操作考试。按照笔试成绩占50%、电脑操作考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以人民调解法等法律基础知识为主。

(2)电脑操作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以公文写作、人民调解相关文书制作为主,并要求考生按公文格式要求将考试内容排版打印。电脑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笔试、电脑操作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应聘人数超过5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作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取前5名),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招聘资格,并可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招聘对象,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电脑操作考试、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黄平县司法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每年进行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辞退。聘用人员月薪1800元,交纳“五险”,住宿自理。

黄平县司法局

2016年9月1日

黄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业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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