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用:
用人单位对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宜宾市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招用编外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