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对象公示一
2016-08-31来源: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及《2016年上半年莲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徐媛媛等10位同志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所学专业 学历 考察结果
1 徐媛媛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合格
2 徐慧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合格
3 李建美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合格
4 史林花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中专 合格
5 梅慧婷 乡镇卫生院 护理学 护理专业 专科 合格
6 丁静露 莲都区人民医院 护士 护理专业 专科 合格
7 余雯 乡镇卫生院 护理学 护理专业 专科 合格
8 叶永丽 莲都区人民医院 助产士 护理专业 本科 合格
9 林灿 乡镇卫生院 药剂 药学专业 本科 合格
10 富巧燕 莲都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B超诊断 临床医学专业 本科 合格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29日起到2016年9月5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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