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县2015年及2016年公开招聘的新进事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9月1—3日,学制三天,共计24学时。8月31日下午3:00--6:00在县委党校(古宋镇中山街西段121号)底楼教务科报到。
二、培训对象
兴文县2015年及2016年公开招聘新进事业人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宣讲、公文写作、职业道德、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力等内容,培训结束还要进行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四、有关要求
1、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必须按时到党校报到,报到时领取学员登记表,登记表由学员认真填写,贴上相片,在结业考试前交给班主任老师,作为核发结业证和学时证明单的依据。
2、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服从党校管理,每天上(下)午上课前10分钟到教室签到。
3、县委党校将严格学员的管理和考核,对违犯学习纪律、旷课或请假较多者将通报批评并不予结业,并将学员培训考核情况记入培训档案。
4、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费100元,报到时上交,凭收据回用人单位报销。
联 系 人:县委党校 严维杰(8826281)
兴文县人社局
中共兴文县委党校
2016年8月29日